各系:
为使新生进一步了解和适应大学学习生活,了解学校规章制度,增强学生的规章意识和纪律观念,增加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。按照《2016级新生入学教育方案》要求,经研究,学生工作处决定在2016级学生中开展《规章制度汇编学生工作分册》知识竞赛。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:11月3日下午2:30—3:30
二、比赛地点:综合楼多媒体教室(具体教室待定)
三、比赛对象:
各系按照2016级每个区队选送5人组成系参赛对参赛,名单请于10月28日前由大队学习部报院学习部汇总,具体人数如下:
系部 |
新生区队数 |
参考人数 |
备注 |
侦查 |
4 |
20 |
|
治安 |
4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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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技 |
3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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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管 |
2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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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 |
5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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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 |
5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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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 |
6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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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29 |
1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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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比赛考试范围:
考试内容涉及我校学生教育、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、制度和办法,具体内容参照《规章制度汇编学生工作分册》。
五、奖项设置:
竞赛设团体与个人奖励,其中优秀组织奖公安专业与普通专业各1个;个人奖励公安专业和普通专业一等奖各1名,二等奖各4名,三等奖各6名。学生工作处将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六、工作要求:
1、各系要高度重视,积极准备,在学生中深入开展校纪校规的学习、宣传活动,真正将校纪校规的学习和落实融入到学生日常生活实际中去,积极营造规范、有序的学习、生活氛围;
2、各区队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活动,广泛在学生中开展校纪校规学习活动,使每一位学生了解和熟悉我院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、制度和办法,为顺利度过大学生活打好基础;
3、考试中,考生须诚信参考,一经发现违纪、舞弊情况,一律按照《湖南警察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从严处理,并取消相应系部的团体奖项参评资格。
学生工作处
2016年10月19日